一、单位职能职责:
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文化局(新闻<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娄政办发[2002]2号)精神,娄底市艺术馆正科级单位, 全额事业性公益类,编制24个,目前在职人数21人,离退休人员17人。
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开展全市各类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
(二)指导县(市、区)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业务工作
(三)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馆业务干部、社会文化工作人员和社会文艺骨干、文艺团体
(四)搜集、整理、研究、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五)开展群众文化理论调研和创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娄底市艺术馆。收入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湖南省欢乐潇湘”、“湖南省艺术节”、“免费开放”活动演出等专项经费。
(一)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4.81万元。收入为经费拨款225.1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9.62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017年支出预算数244.81万元,其中: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1.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8万元。
(二)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0.19万元, 比 2016年执行数增加9.35万元,主要是2017年在职人员、离休人员基本工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41.05万元,占56.38%; 商品和服务支出39.2万元,占15.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11万元,占8.84%;专项支出47.83万元,占19.12%,其中文化专项事业费22.83万元,免费开放经费2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41.05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8.22万元,上升5.83%。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87.03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5.57万元,上升6.4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7年预算数为22.1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0.94万元,上升4.25%
(三)关于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9.2万元,主要包括:福利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关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比2016少1万元。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 2017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2017 年收支总预算269.81万元。
(七)关于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数269.8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25.1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9.62,上级补助收入25万元。
(八)关于 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数269.81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6.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8万元。
1.基本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02.36万元,系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0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11万元。
2.专项支出: 2017年预算数为67.45万元,其中文化专项事业费29.67万元,非税收入成本12.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万元。
2017年 2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