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文物管理处
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2016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开展“两学一做”暨责任心教育活动, 增强文博工作者的责任心、使命感;以党支部活动为契机,深入全市部分文物保护单位调查研究,解决文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2.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做好全市可移动文物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公布普查成果。
3.抓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抓好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维修和消防安防设施建设。
4.大力开展“5.18”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文物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增强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5.全面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完成“国保”单位保护标志牌的树立工作。
6.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和陈列展览工作。
7.加强文物安全检查、巡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1、关于 2016 年整体支出规模情况。2016年支出数164.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9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5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67万元。
2、资金使用方向。2016年单位收入预算数164.8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4.87万元。支出预算数164.87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9.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4万元。
3、基本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105.82万元,系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5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67万元。
4、专项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59.05万元,系本单位为完成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审核、汇总;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安全巡查、消防检查及宣传等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5、关于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总计9.32万元,较去年增加0.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4万元,比去年增加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98万元,比去年增加0.08万元。
6、关于 2016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2016年收入预算数164.8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4.87万元。比2015年增加75.74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3人;办公室整体搬迁,添置新的办公设备、开办职工食堂新增开支,公车改革辞退临聘司乘人员一次性补偿、文物安全巡查频次增加等。
7、关于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2016年预算拨款数164.87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9.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4万元。
8、关于2016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市文物处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关于 2016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保护、文物事业费等专项经费。
10、关于财政部 2016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2016年收入预算数164.8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数164.87万。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设置情况
目标1: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推进文物执法。按省市绩效考核要求,每季度对各级文保单位和馆藏文物进行安全巡查、检查,每个县市区抽查5-6处,全年确保每处文保单位均抽查一次,重点文保单位半年抽查一次;多种形式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能力;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坚决打击辖区内违规建设和文物盗窃行为。
目标2:全面完成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行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公布普查成果,完成率100%。
目标3:开展省、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养护性维修。全年下拨经费11万元对损毁严重的省保单位朱家大院、万宜堂,市保单位
烈士纪念碑、李氏宗祠等进行养护性局部维修,防止发生重大文物安全损毁事故,超额完成设置的指标任务(2-3处)。
目标4:积极开展文化遗产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第40个国际博物馆日、第11个文化遗产日和文物法宣传周宣传活动,让流动博物馆、纪念馆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为广大群众奉献一道道丰盈精美的精神文化大餐,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2016年部门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
2016年,娄底市文物处在收支预算内,完成了以下整体目标:
目标1: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推进文物执法。
完成情况:将文物安全例行巡查和重点检查有机结合,高频次地开展文物安全例行巡查、节假日抽查和专项消防安全大检查等活动。一是每季度对全市27个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7个国有馆藏文物单位进行一次以上巡查和检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档案。二是2016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开展了两次专项消防安全大检查,超额完成了巡查制度所规定的巡查任务。特别是8月9日--13日,市文体广新局牵头组织市文物处、市公安消防支队组成文物消防安全督查组对全市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库房、博物馆共26处(个)的保存状况、文物消防安全状况、文物安全制度的完善和上墙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文物违法案件发生情况及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查,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全市文化系统进行通报,并督促县市区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效果:发现并督促相关县市对双峰县朱家大院、体仁堂,涟源市老刘家等三起文物行政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文物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有力地震慑了各种文物违法行为,确保了我市的文物安全。
目标2:全面完成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县市区普查业务骨干参加全省普查数据审核培训班;二是部署安排县市区对辖区内国有馆藏文物进行了重新清库登记;三是将县市区普查人员集中到市文物处,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市登录的8492条文物普查数据进行重审,并按时保质将审核数据汇总报送省普查办;四是对5年以来的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娄底市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名录》和《娄底市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效果:经过历时5年之久的普查,全面摸清了全市可移动文物的底数,建立了普查数据库系统,有利于今后可移动文物的管理和数据查阅。
目标3:开展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养护性维修。
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了省保单位朱家大院、万宜堂,市保单位烈士纪念碑、李氏宗祠等养护性局部维修。
效果: 解决了存在的安全隐患,为文物安全奠定了基础。
目标4:开展“5.18”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和文物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完成情况:为示范带动全市博物馆日和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的有效开展,5月18日、6月13日等文物部门重大节日,我处牵头会同市博物馆和市文体广新局非遗科等单位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到学校、社区、街道进行流动展览宣传活动,并组织展览参加了娄底市直科普宣传周活动。在市直的示范带领下,各县市区的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效果:增强广大群众对文物保护的意识,让更多的群众自发参与文物保护。
(三)未实现既定绩效目标或未完成指标任务的分析说明
保质保量完成了2016年既定绩效目标任务。
三、总体评价
总体评价:2016年,在市文物处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按照省文物局和市文体广新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全面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省政府对我市文物安全绩效考核指标任务,我处被评为2016年全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
部门预算严格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超额完成了预算任务。对每笔财务收支情况都进行了详细记录,账实相符。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我市文物资源丰富,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77处,文物点502处,馆藏文物8337件(套)。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大多分布在边远山区,点多、面广、线长。按省市绩效考核目标任务要求,我处对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任务十分艰巨,且文物安全巡查频次从2016年以前的每年一次增加到每季一次,所需安全巡查经费相应增加3倍。加之自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处未保留公务用车,每次巡查只能租车,租车费用相当大。再加上部分资金(如:绩效考核奖、1个人头经费等费用)未纳入年初财政预算,造成我单位工作经费和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严重不足。恳请市财政对我单位不做硬性的专项资金递减,同时,新增拨文物安全巡查专项经费15万元,增加文物保护专项经费50万元,并适当增加文物宣传、人头、日常办公等相关工作经费5万元整。共计每年新增拨经费70万元整。
娄底市文物管理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