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文物法律法规和文物保护工作方针;研究制定和实施全市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
2.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文博管理机构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业务指导,指导、协调市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和组织重点文物的保护维修和展示利用,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对查处盗窃、盗掘、破坏、走私和非法经营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3.指导全市博物馆、纪念馆的免费开放等业务工作和馆际协作交流活动,审查重要的陈列展览内容,把好重要文物的流动关,检查、监督落实馆(库)藏文物的安全防范措施。
4.统筹规划全市文博系统专业人才的培训,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的科学研究,编制和申报文博事业专项经费预算,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和监督下拨专项经费的使用。
5.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负责全市“三建”工程中地下文物的勘探、考古发掘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娄底市文物管理处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和业务科。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6年度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收入合计171.7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7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64.87万元,年末结余6.85万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105.82万元。基本支出系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59.05万元。项目支出系本单位用于文物保护、文物事业费、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支出。
(三)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总计9.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8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总计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跟上年度比多支出0.32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8万元。
(四)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44万元,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10.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67万元。
(五)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2017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