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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按权限负责文体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政审核、审批、复议和监督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全市文学艺术工作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承担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指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重大工程、重大活动;指导协调全市重点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设施建设及基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设施建设。

  (五)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工作,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协调区域性体育事业的发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六)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体育科研、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市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的培训和输送。

  (七)指导、管理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农村、社区公益性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八)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核报、管理工作;负责报刊社驻本市记者站和分支机构的监管。

  (九)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协助上级著作权管理机构处理有关涉外事宜;负责对全市一般性非法出版物和违禁出版物的鉴定工作。

  (十)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市场发展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文物执法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文化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要案督办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管理全市图书馆(室)、文化馆(站)、美术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工作,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工作;指导、监督管理非公有性文化机构和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初审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负责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发行前置审核、报批工作。

  (十三)监管全市出版活动,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及退出管理;负责全市出版物内容、印制和发行的监管;制定有关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数字出版业的监管,包括对电子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报、手机书刊、手机文学等业务进行审核、审批和监管;指导对全市出版物和印刷复制业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产业的建设和发展,制订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交流与合作,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动漫、游戏、文化创意、体育产业、体育赛事等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工作。

  (十五)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有关单位和部门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推进科技信息建设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组织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活动。

  (十六)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职业教育及行业社团工作,制定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工作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事务;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督促重点工作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秘、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车辆、安全保卫、卫生、外事、接待、后勤等工作;负责宣传报道、政务公开、综治维稳、计划生育和信息处理等工作;受理来信来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统筹安排文艺活动和体育赛事的举(承)办;负责系列创建工作。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调查研究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方案;统筹协调重要文化体育政策调研,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指导、管理全市文物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承办行政复议、听证、应诉、赔偿等机关法律事务;负责行政执法案件文书、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体系建设;指导和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局政务中心工作。

  )文化体育产业发展科 

  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宏观管理;负责本局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业项目开发;指导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推动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扶持促进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建设与发展;推进对外产业发展交流和合作;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业群建设;指导重大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业项目和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协调所属单位产业发展和基本建设;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统计工作。

  文化艺术科

  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艺术发展规划;组织、指导专业艺术的创作、生产、演出;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艺活动;综合管理市直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指导专业艺术剧院改革和民间剧团建设;指导文艺单位开展艺术创作活动;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艺品种;组织开展全市专业艺术人员业务培训。

  )公共文化科 

  管理全市公共文化事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社会文化艺术的创作、生产、演出等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图书馆(室)等公益性文化建设;指导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机关等社会文化建设;指导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基层群众文化建设;指导、监管非公有制文化机构和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图书)馆(站、室)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扶持和指导民间文艺团体,联系、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科

  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承办国家、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间文化的挖掘、研究、整理和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市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指导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

  )文化市场管理科(市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全市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音像放映、文化艺术品、业余文化艺术培训等经营活动进行管理;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负责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监控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归口管理全市对外及港澳台文化宣传与交流工作,承办全市文化外事工作中的有关事宜;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市网吧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市场重大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群众体育科 

  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组织开展创全国体育先进城市社区和全省体育先进城市社区活动;负责全市群众体育项目裁判员及武术段位的培训工作;负责高危经营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审批和市场监管。

  )青少年体育科 

  指导管理全市竞技体育、体育科学研究工作;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和体育科学研究发展规划;确定全市体育竞赛项目设置与重点项目布局;指导全市竞技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负责申报、承办在本市举办的国际或全国性、全省性竞技体育竞赛活动;承担全市体育科研成果的审查和鉴定、推广;承担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体育竞赛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和裁判员等级的申报和审批及裁判员等级管理工作;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各级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同教育部门协调解决训练单位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负责市运动会的筹备工作;承担青少年运动员的注册、管理及业余体校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科(安全播出管理科)

  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电影行政、行业管理。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影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承担全广播影视重大主题宣传和重大活动宣传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监管全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与播出指导、监管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放映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公益电影服务的规划和管理承担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传输机构、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督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安装与接收拟订全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承担广播影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广播影视的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广播影视质量技术监督、监测和计量检测工作承担全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承担全“三网融合”工作的推进和实施

  (十)新闻出版(版权)科市“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和印刷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新闻出版领域的行政审核、审批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包括电子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等)、印刷复制业和发行工作的监管;负责依法管理版权工作,调解、处理版权纠纷;推进全市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负责对各新闻单位驻娄底市机构的登记、审核、监管;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全市新闻出版领域行业协会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扫黄打非”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和违禁出版传播活动的大案要案;负责对全市一般性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计划财务科

  制定并监督实施单位资金、资产和预决算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预决算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数据、资料统计及内部审计等日常财务工作;负责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编制单位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系统各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承担局系统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工作。

  十三)人事科

  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等工作;协助党组抓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对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及直属单位进行年度目标考核;负责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在职教育和培训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